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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豐港幣$3快遞電子現金券

*每位會員限兌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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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000000-sf3-nov25
50 分
條款及細則:
1.	此電子現金券由順豐速運(香港)有限公司(「順豐香港」)發出。
2.	此電子現金券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上門收派及順豐站支付運費時使用,且僅可抵免快件運費,並不適用於服務費、附加費、處理費及或稅項,包括但不限於燃油附加費、順豐包裝物料費用、特殊入倉服務費、高峰資源調節費及稅費及順豐香港不時公佈的其他額外費用等。
3.	此電子現金券不適用於以月結方式支付運費。
4.	如運費超過此電子現金券的金額,客戶需補餘下差額。如運費低於此電子現金券的金額,將不設找贖。
5.	客戶須承擔因快件出口可能產生的相應稅項,相關費用不適用此電子現金券抵免。
6.	此電子現金券只限使用一次,有效期由即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如有遺失、損毀或逾期,將告無效,恕不補發。
7.	每票快件只限使用一張電子現金券。此電子現金券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且不可兌換現金、轉讓或轉售。
8.	此電子現金券必須於付款前展示予順豐速運職員方為有效。
9.	此電子現金券一經使用,即時繳銷,任何情況下均不獲發還。
10.	任何違禁品、危險品或限制品一律不接受託運。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52) 2730 0273。
11.	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12.	如有任何爭議,順豐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配送方式 電子形式
如何兌換/換購
  1. 經好氣Fun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換購後,電子換領信將會發送到您註冊的電郵地址。電子換領信內附有順豐港幣$3快遞電子現金券二維碼。
  2. 會員須於2026年4月29日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上門收派及順豐站支付運費時出示電子券上的二維碼。
  3. 使用電子現金券時必須開啟電子換領信以出示電子券,截圖或列印本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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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兌換/換購
  1. 經好氣Fun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換購後,電子換領信將會發送到您註冊的電郵地址。電子換領信內附有順豐港幣$3快遞電子現金券二維碼。
  2. 會員須於2026年4月29日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上門收派及順豐站支付運費時出示電子券上的二維碼。
  3. 使用電子現金券時必須開啟電子換領信以出示電子券,截圖或列印本恕不接受。
條款與細則
  1. 已換購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在指定領取商品日期內領取或享用,逾期作廢。煤氣企業有限公司及商戶對相關電子券過期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2. 煤氣企業有限公司並非此商品的供應商及不會對此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作出任何保證。我們將不會就此商品的任何方面承擔任何責任,亦不會就您或任何其他人因商品或服務引致的任何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
  3. 煤氣企業有限公司保留權利拒絕或取消兌換要求,若考慮到其適當及可行性,包括但不限於缺貨或名額已滿或任何因技術故障或錯誤而導致的優惠所需積分與/或付款不正確。
  4. 換購商品或服務須視乎供應情況,換完即止。
  5. 此商品不可退款或退換,所需之積分將於閣下的會員賬戶自動扣除。
  6. 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折扣或現金券同時使用,亦不能轉讓或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7.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請聯絡商戶查詢商品或服務質素事宜。
  8. 如有任何爭議,煤氣企業有限公司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 須受煤氣企業有限公司及商戶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10.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任何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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